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关于医用物件耗材招标公告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拟对部分医用物件耗材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资格等。
注:(1)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同时提供各类授权。
(2)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有特殊情况(如所投产品列入《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等),应提供自我说明和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消毒剂类产品同时提供卫生许可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说明书、检
验报告结论)、备案凭证等
(4)不接受进口产品。
(5)提供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6)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正本,四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7)文件提交时间:截止2023年04月 04 日17:00:00分
提交地点:苏州高新区华山路95号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三楼设备科
三、院内询价时间:
对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单位医院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请提前15分钟到场,抽签决定介绍产品的先后次序,每家介绍产品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请勿超时。
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话0512-6958523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