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信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05-30

我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本院“门诊大厅大屏更换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SNDYY-XXK-2023-01

采购项目名称:门诊大厅大屏更换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 100000.00元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二、项目具体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门诊大厅大屏更换项目

1

供货(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安装、测试和交付使用。

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要求,负责招标项目的设计、前端开发、程序开发、测试阶段、上线交付、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其他会计报表等(其他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但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企业(含小型、微型)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等。 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4. 所投标产品须具有国企、事业单位、政府等类似项目的业绩,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

5. 须提供针对所投标产品不低于 1 年的免费质保服务。

6.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须有联系方式);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  6    6   上午11:00  前,将报名资料送至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急诊楼309室将上述招标资质要求、联系人信息电子版发送至385274221@qq.com,同时至电(0512-69585049),进行报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递交或没有按规定密封的资料,一律不予受理。

六、采购程序

(一)报名:我单位对报名单位资格进行集体评审,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达3家以上,进入采购流程。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的投标人现场领取或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三)采购规则: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采购文件)。

请报名成功并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提前准备好投标文件(胶装并密封)于招标当天递交,包含但不限于:

企业信誉、相关业绩资料;

拟配备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质;

项目实施方案;

服务承诺;

开发、交付标准及技术资料;

投标报价书;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资料。

(四)招标时间:

对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采用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招标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各投标人员在参会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在招标前半小时提交响应文件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亮;联系电话:0512-69585049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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