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会事业局召开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治安保卫工作现场推进会
8月3日下午,区社会事业局组织的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治安保卫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院召开,高新区各等级医院的治安保卫负责人前来参会培训、交流。
首先,由区社会事业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详细解读了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28号)文件和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的《江苏省医疗机构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苏公规[2018]3号文件内容,要求各机构:一是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相应的治安保卫工作措施;二是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堵塞各类隐患漏洞;三是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加强医院内部安全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报警。
其次,各机构安全保卫负责人实地查看了我院的三个主要出入口安保人员数量、治安装备配备、治安监控设置、日常巡查管理记录等环节,指出了安保人员中青年配备、执法记录仪配备和正确使用、应急管控措施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最后,各机构保卫负责人通报了疫情防控期间病人或患者家属因各种原因不配合管控而出现的侵犯医护人员和安保人员合法权益案例,指出各机构疫情防控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应改进的四个方面:一是合理分配现有安保人员,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配备训练有素和装备精良的安保人员,达到处置能力最大化;二是安保人员日常要加强培训,熟悉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处置措施;三是及时排查整改治安保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堵塞各类隐患漏洞;三是医院保卫部门要牵头组织保安服务企业的安保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防爆反恐演练,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四是进一步明确医院保卫部门和安保人员应急处置职责。医疗机构治安保卫工作是一个医院的重中之重,保障医院医护人员人身安全是保卫部门的职责所在。当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安保人员应第一时间上前制止;当医护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时,安保人员应立即反击并报警,避免院内职工再次受到伤害。
下一步,社会事业局将组织各医疗机构集中观摩在苏州科技城医院开展反恐防暴演练,及时指导、检查各医疗机构的治安保卫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医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治安保卫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总务科:陈俊杰
审核:张赢